为贯彻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》,保障人体健康,促进技术进步,制定本标准。
一、适用范围
1、本标准规定了车内空气中苯、甲苯、二甲苯、乙苯、苯乙烯、甲醛、乙醛、丙烯醛的浓度要求。
2、本标准适用于评价乘用车内空气质量。
3、本标准主要适用于销售的新生产汽车,使用中的车辆也可参照使用。
二、乘用车定义
按GB 7258的规定,乘用车指在其设计和技术特征上主要用于载运乘客及其随身行李和、或临时物品的汽车,包括驾驶员作为在内最多不超过9个座位。它也可以牵引一辆挂车。
三、技术要求
车内空气中有机物浓度要求(单位:mg/m³)
序号 | 项目 | 浓度要求 |
1 | 苯 | ≤0.11 |
2 | 甲苯 | ≤1.10 |
3 | 二甲苯 | ≤1.50 |
4 | 乙苯 | ≤1.50 |
5 | 苯乙烯 | ≤0.26 |
6 | 甲醛 | ≤0.10 |
7 | 乙醛 | ≤0.05 |
8 | 丙烯醛 | ≤0.05 |
想要对此标准有更为详尽的了解,可以下载下面的标准附件: